围绕比特币属性的讨论再次成为焦点,多项学术研究及监管机构的明确界定比特币在本质上并非货币,而是一种新型的数字资产或投机工具。这一结论并非出自对新兴技术的偏见,而是基于对货币核心职能与经济原理的深刻剖析。从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到现实世界的支付实践,比特币的表现都与真正的货币相去甚远,其剧烈波动、缺乏内在价值支撑以及脱离现代金融调节体系的特性,决定了它无法承担起价值尺度、流通手段与价值储藏这些货币的基本职责。尽管其在技术层面展现了创新性,但技术特征本身无法赋予其货币的实质。

判断一种事物是否为货币,首要标准是其能否稳定且高效地履行货币职能。无论是后凯恩斯主义还是奥地利学派的经济理论,都揭示了比特币作为货币的先天性缺陷。它并非基于债务关系的信用凭证,也缺乏使其成为最易销售商品的非货币使用价值基础。比特币价格的极端波动性使其根本无法充当稳定的计价单位,商家难以用它来标价,债务也难以用它来衡量和清偿。其有限的接纳范围与高昂的交易成本,严重制约了其作为普遍交换媒介的能力。正如权威分析所指出的,比特币不具备交换媒介、计价单位或价值储存这些货币的基本特征,因此难以在现实经济中扮演真正的货币角色。
比特币所依赖的去中心化、总量恒定等技术特性,恰恰是阻碍其成为现代货币的关键所在。现代信用货币体系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国家信用的背书与中央银行灵活的货币政策调节,以应对经济周期的变化,维持物价与金融稳定。比特币没有发行主体,其供应机制是预先设定且僵化的,这使得任何货币当局都无法通过调节其供应量来影响宏观经济,从而与现代经济管理需求完全脱节。这种去中心化设计在规避了中心化风险的也放弃了应对通货紧缩或经济危机所必需的弹性。历史上,类似的金本位制正是因为总量有限、缺乏调节弹性而崩溃,比特币若被强行为本位币,将可能重蹈覆辙,引发严重的通货紧缩,抑制经济发展。

官方普遍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中国监管部门明确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美国国税局则将其认定为财产而非货币,适用相关的资本利得税规则。这些监管立场清晰地划定了边界:比特币是一种可以持有的资产或投资品,但绝非国家主权信用支撑下的法定货币。监管的缺失或模糊地带曾助长了市场的投机泡沫与相关风险,而日益清晰的框架正是为了引导其回归资产属性,防范其对金融体系的潜在冲击。

它的主要价值来源于市场共识和投机需求,而非其货币功能。其历史意义或许更多在于推动了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创新与探索,为未来央行数字货币或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演进提供了技术借鉴。对于投资者而言,理解其非货币本质至关重要,这意味着看待比特币的逻辑应更接近看待高波动性的数字商品或另类投资品,而非将其视为能够颠覆现有货币体系的未来货币。市场认知的深化和监管的完善,比特币正在经历从信仰交易向现实资产定位的转变,其发展路径将与真正的货币革命分道扬镳。
